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活动简报
【字体:
活动简报第十二期
浏览次数: 日期:2015-06-24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两创两争”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行政处室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5〕34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文明处室:校属各行政职能部门。

2.文明班级:各本科、专科生班级。

3.文明教师:工作满一年的专职教师。

4.文明学生:在校本科生、专科生。

二、评选申报办法

(一)推荐名额

1.文明处室:各处室主动申报,最终评选2个处室。

2.文明班级:各学院按照实有班级数的百分之五(四舍五入)推荐,最终评选10个班级。

3.文明教师:各学院按照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数的百分之三(四舍五入)推荐,最终评选20名教师。

4.文明学生:各学院按在校生人数千分之八推荐(不足1000名的按照1000名计,四舍五入),最终评选100名学生。

(二)评选方法

文明处室由各行政处室主动申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统一评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由各分院按照相关要求初评并择优推荐,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报学生处学工科,文明教师报教务处,两部门要组织复评、择优推荐。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授予荣誉称号。

(三)材料申报

各学院择优推荐的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要认真填写《人文管理学院文明班级申报表》(附件4)、《人文管理学院文明教师申报表》(附件5)、《人文管理学院文明学生申报表》(附件6)、《人文管理学院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一式1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由各分院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于6日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工科,电子档发送至学生处学工科。

三、有关要求

1.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是我校深入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2.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附件

2014-2015学年文明处室、文明班级、

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一、文明处室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理论学习。  

    2、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教育,科室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3、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履行职责好,工作质量高,为师生提供了良好服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成绩突出。  

 4、人员和睦相处,团结协作,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处室整体健康向上,有较好的声誉和良好的形象。  

 5、遵纪守法,执行规章制度好。  

 6、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及时上报创建活动材料。

二、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7.除符合上述标准外,须在2014-2015学年中无任何个人违纪、作弊、未受任何处分。

三、文明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
、顾大局,识整体,讲奉献,以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3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做学校的主人。 
    4、乐于助人,尤其在教育教学上互帮互助,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依法执教,模范遵守《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
    6、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学习、讲座、月检、考核等)
 
    7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准时上课、下课、不空课,上课铃响时,任课教师要准时进入课堂,做到上课不 迟到、下课不提前。  
    8
、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影响其他教师备课,不在工作时间利用微机打游戏,上网聊天。 
    9
、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教学基本功扎实,治学严谨,教学深受学生欢迎。  
    10
、教学工作有创新,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乐于承担学校公开课等教学任务。  
    11
、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做到公平、公正。 

四、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

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6.各分院申报学生,除符合上述标准外,须2014-2015学年中无任何个人违纪、作弊、未受任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