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4年08月23日 编辑:航空工程学院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5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包括专升本)、专科毕业生。

二、采集目的

本次图像信息采集主要用于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和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三、拍摄要求

1.①不得穿高领和制服式服装;   ②不得化浓妆;  ③不得染彩发及奇异发型;  ④不得带项链、耳环等首饰;

2.各相关辅导员老师应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确定至少2名班干部负责拍摄现场的秩序维护,确保学生图像采集工作有序进行。

3.认真核对信息并签名确认。

4.拍摄时以分院、专业为单位按序号排队依次拍摄。

5.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确认。否则,影响到毕业信息的网上查询,后果自负。

四、时间与地点

图像信息采集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下表。

2015届毕业生信息采集拍摄时间及地点

分院

时间

地点

分院

时间

地点

外语学院

11:00-12:00

A3101一号采集点

美术学院

13:30-15:30

A7101二号采集点

经管学院

11:00-12:00

A7101二号采集点

文传学院

13:30-14:20

A7101三号采集点

建工学院

11:00-12:00

A7101三号采集点

航空学院

14:20-15:00

A7101三号采集点

财会学院

13:30-15:30

A3101一号采集点

音乐学院

15:00-15:30

A7101三号采集点

五、收费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新华社河南分社向每名学生收取信息采集费20元。

六、注意事项

1. 各分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信息采集时,各分院党总支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要求到场组织学生。

2.费用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统一收费,于8月27日17:00前把费用交到教务处李振华老师处。

3.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通知本院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因故未及时拍摄的,由学生本人到新华社河南分社高等教育毕业生信息采集中心(郑州市花园路84号)进行补拍,补拍时必须带教务处介绍信(欠费学生须持缴费单开取)、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并缴纳补拍费,往返路费自理。

                                    

                                      人文管理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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