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音乐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4-10-28  浏览量:

一.教学检查的意义

了解教学环节的状况,加强教学,规范管理,建立良好、稳定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建设。同时在教学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二.教学检查的实施过程

教学检查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务处组织实施,各系(部)要作好本部门的检查和总结工作。

教学检查根据“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过程、期末查效果”的做法,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期初检查分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以各教研室为单位,检查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师的备课情况;二是全院检查教学第一周教师到堂及学生到课情况。期中检查是教学检查的重点,要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制订检查计划,确定重点,制订实施方案逐级进行检查。期末检查重点是抓考试、考查,检查学生成绩,进行质量分析。

三.教学检查的分类

教学检查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同时采取不定期的抽查。

1.期初检查: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天至开学第一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学秩序的状况等。检查的重点有:各系的课程安排情况,教室安排情况,学生和教师的到位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设备检查、教材到位情况,学生注册情况,教师填报《教学进度表》的情况等。方式主要是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各系对本系的教学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处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统筹协调解决,写出检查总结。

2.期中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在每学期的第九周至十周进行。各系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围绕提高教学质量的诸因素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学生到课、听讲、作业完成及学风等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质量状况以及教师备课、作业批改、平时成绩记载、辅导答疑、上学期期末试卷评阅抽查和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的情况。采取的方式有:学生问卷调查、教师自评、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教学检查采取“随堂听课”或“教学观摩”等方法,并实行干部听课、查课制度。期中教学检查之后,各系要对本次的教学检查进行认真总结,找出成绩和不足,同时提出改进措施,最后由教务处组织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期末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周前后进行,目的是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检查的重点是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各专业的考试工作准备情况,学生成绩评定情况以及该学期各项教学目标和教学工作总结完成情况等等。最后,由各系写出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4.不定期抽查: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任务及有关的教学情况随时安排抽查,包括课堂教学质量抽查,教学文件抽查,实践教学抽查,试题、试卷及课程考核抽查,教学管理抽查以及学生学习情况抽查等。

四.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处理

在每次教学检查后,各系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教学检查结果如实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各系情况和抽查情况,梳理发现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教师,指出教学中的长处及不足,与教师交换意见。

以上规定若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音乐学院

                                                               二O一四年三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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