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艺术类课程特点,规范艺术类课程考试,现将具体考试方式做如下规定,请各部认真学习传达,并严格执行。
一、 艺术类每学期开设课程都必须参加考试(考查)。
二、 艺术类理论课与技能课考试方式:
1、通识类(公修课程)与专业类(理论课程),根据课程设置规定是考试、考查,采取相应考试方式,检测学生知识掌握情况。
(1)考试课考核方式:由学院统一安排。
(2)考查课考核方式:以“小论文”或“综合题”为主要方式的随堂考试。
分数设置:平时作业占15%;学生到课率占15%;课堂纪律占15%;课堂回答问题占15%;考查作业占40%。
2、技能类课程,根据课程设置规定是考试、考查,采取随堂“结课考核”方式,以“平时考试大作业”作为检测学生掌握该课程专业水平。
(1)考试课考核方式:随堂以“平时考试大作业”结课考核
分数设置:平时作业占40%;学生到课率占10%;课堂纪律占10%;平时考试大作业占40%。
(2)考查课考核方式:随堂以“平时考试大作业”结课考核
分数设置:平时作业占40%;学生到课率占10%;课堂纪律占10%;平时考试大作业占40%。
(3)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可以采取随堂以“平时作业”结课考核 +
知识理论检测进行考核
分数设置:平时作业占40%;学生到课率占10%;课堂纪律占10%;知识理论(期末成绩)占40%。
三、 技能类课程期末抽查考核
根据艺术类课程特点,分院根据每学期各年级开设课程情况,在随堂“结课考核”检测完成后,分院根据各专业情况可以采取期末抽查课程进行考核,考核方式由分院统一安排。
音乐学院
二O一四年三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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