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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规章制度

借阅证管理制度

一、读者账户开通。入校新生在办理过校园卡后由各系负责,集体注册开通读者账户;在校教职工可凭正规校园卡来馆开通办理借阅权限;教职工在实习期间,不给予开通读者账户借书权限。

二、校园卡的使用。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严禁使用他人校园卡借阅,违者现场学习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并停止借用者及被借用者借阅权一个月。

三、校园卡的挂失与取消。校园卡应妥善保管,凡校园卡丢失的读者,必须由本人立即到图书馆借还书处声明挂失,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同时负责清还挂失前本人所借的所有图书。挂失后找到原证的,本人可持学生证申请取消挂失。

四、读者信息如有所更改,如更改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相关信息应及时报到图书馆,否则造成不良后果一经查处,追究其本人责任。

五、借阅权限的注销。读者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经核实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六、毕业生校园卡借阅权限注销后,仍可持卡进入图书馆查阅资料,但不得外借,如将校园卡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图书馆将取消其入馆资格。

图书借阅规则

一、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别人代借,更不允许冒用他人证件借阅。违者按《借阅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图书借阅权限。

(一)、借书册数:教职工每人限借十册,学生每人暂限借十册,(含文学书不超过七册)。

(二)、借书期限:教职工所借图书期限为90天,学生所借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必须在借出期限内归还,否则逾期每本书一天罚违约金0.20元。

三、续借:读者所借图书,如已到期未看完,可拿书到图书馆或在校园网上、移动馆手机客户端续借一次,从续借当天算起借期往后延迟30天。

四、工具书、贵重原版书、报纸、期刊及绿色书标的图书,仅供就室阅览,概不借出。

六、读书就室文明阅览,看完离开时放入原位。

七、读者应爱护馆藏书刊,不得污损、折卷、裁割等。

八、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逾期不还又不续借者,将停止其借阅权利,直到归还图书后为止,并要予以违约金处理。

九、读者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借阅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如因图书证丢失造成图书外借损失由本人承担责任,若有冒充他人借阅证或继续使用已挂失的借阅证者,除扣其证件外,并予以严肃处理。

十、教师、职工调离学校和学生毕业、休学、退学等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十一、借书时,读者应对所借之书当面检查,发现有缺页、损毁者,请找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否则,由借阅者负责。按《图书赔偿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凡违背以上第七条者,视情节由工作人员安排,在图书馆协助工作1-4个小时,任务是打扫卫生、图书整架、归置桌椅等。或按照《图书赔偿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图书赔偿规则

一、读者对所借图书,不得遗失、损坏、拆散、圈点、涂画和污损。违者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的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的的书刊应满足公众的使用要求,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另需加5.00元的文献处理费用。如果无法买到图书,则按以下方式处理:中文图书按出版时间计算倍率赔偿:五年及以内按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六至十年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十年以上按原价的8倍赔偿。

(二)、外文图书区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倍率赔偿:影印复制交流版,视具体情况按原价的5-8倍赔偿,原版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三)、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一册,又未能偿还新书者,按整套图书价格的平均单价的10倍赔偿。

(四)、圈点、涂画、污损书刊者,每损坏一页罚款2.00元。若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原书刊的10倍罚款,并报往学院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二、已赔款的图书,在当学期内又找到原书且完整无损者,可持书及赔款收据(或相关证明)可退回赔款。

三、凡属偷窃行为者,按所窃书刊原价的10倍处罚,并停止借书权1-2个月,同时偷窃者写出检查,图书馆还要将其情况通报其本人所在院系及学生处。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阅览室面向全院教师职工及学生读者开放。

二、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进入阅览室后,请先到计算机前刷“一卡通”登记,然后再进行阅览。阅览完毕再刷卡退出。

三、进入阅览室前,请将个人书包存放存包柜,并随身携带个人贵重物品。

四、讲究文明礼貌,注意言谈举止,禁止穿背心或拖鞋入室。室内不接打电话,保持安静,入馆时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五、读者之间友好交往,谦恭礼让,不以任何物品占座,保证阅览室空间有效和公平使用。严格遵守“不占座”座位管理系统规则,离开及闭馆时,需将个人物品全部带出。

六、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拿取,每人每次限取刊1-2册,或者报纸1-2份。自取现刊时请记住排架号,阅毕后按排架号放回原处,不得私藏乱放,更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七、室内现刊报纸无副本概不外借,若某篇文章需要复印,可押本人一卡通办理借出手续,复印后立即归还,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八、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室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废弃物,禁止将食物及饮料、 暖水瓶带进室内。

九、爱护书籍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批注、污损。

十、如遇临时停电,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请读者自觉、有序离开阅览室。

十一、凡违背以上规则者,视情节由工作人员安排,在图书馆协助工作1-4个小时,任务是打扫卫生、图书整架、归置桌椅等。或按照《图书赔偿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阅览室面向全校教职工及学生读者开放。

二、请勿带包、个人书刊入室,如有携带,须将其放在图书馆存包柜处存放。

三、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严格遵守“不占座”座位管理系统规则,离开及闭馆时,需将个人物品全部带出。

四、本室图书资料实行全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选取,每次限取图书1-2册,看完离开时放回原位。

五、爱护图书,请勿在图书上圈画或撕毁图书,请勿乱拿乱放。

六、如遇临时停电,请读者自觉、有序离开阅览室。

七、读者离室时,请摆放好座椅,认真清点并带走自己的物品,以免遗失。

八、凡违背以上规则者,视情节由工作人员安排,在图书馆协助工作1-4个小时,任务是打扫卫生、图书整架、归置桌椅等。或按照《图书赔偿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存包柜使用规则 

一、本馆设有存包柜,供读者存放物品。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手机、电脑、钱包、首饰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勿存放至存包柜,否则,若有失窃,责任由读者自负。

三、为使存包柜能发挥正常作用,请勿留物过夜;每晚闭馆后,滞存柜内的物品将被清出,我馆不负保管责任,还要对违规读者进行批评教育。

四、自习室考研存包柜使用时,请自备小挂锁,我馆不负责物品的保管。

五、爱护存包柜,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无线网络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馆读者正确合理使用无线网络,保障我馆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上网读者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在我馆范围内使用无线网络上网的读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网络中心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读者须及时升级上网设备的杀毒软件及防火墙,共同维护公共网络安全,严格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三、在公共阅览区域使用无线网络应自觉关闭设备的音响设置(必要时请使用耳机),保持阅览室安静、文明学习环境,请勿影响他人正常学习。

四、图书馆无线网络提供资料及文献的检索查询服务,请勿使用严重占用网络资源的软件(如BT、迅雷等),禁止利用网络观看电影、打网络游戏等活动,违反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和批评;不听规劝、恶意下载者,图书馆有权暂停使用校园卡。

五、读者在使用无线网络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咨询;读者应自觉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读者,自习室早6:30至22:00,全天开放,自由出入,勿需刷卡。

二、做文明读者,请您不要用物品(书包、书、本等)为自己和他人占座位。人走物走,否则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三、图书馆使用“不占座”座位管理系统,扫码即可落座,可实现“扫码落座”、无人“一键抢座”、“座位保护”等功能,一切以“不占座”座位管理系统规则为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将物品带走。座位归属权以“不占座”座位管理系统判定为准。

四、管理人员每日不定时巡视,发现占位物品,即放置于自习室清书处,管理人员不承担任何保管之责。

五、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图书馆管理人员调解,对占座一方提出严肃批评,对情况严重者上报学生处。

六、请您勿在自习室内大声喧哗,吃零食、饮料;保持室内安静、清洁,废弃物请放入纸篓内;不在自习室内接打电话,入馆时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七、爱护自习室的设备,不得擅自将桌椅,设备等移动位置,离开时请轻轻将椅子摆放整齐。

凡违反以上第二、四、五、六、七条者,视情节由工作人员安排,在图书馆协助工作1-4个小时。任务是打扫卫生、图书整架,归置桌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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