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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石文丽主任受邀在汤阴县委党校开展 “弘扬宪法精神,保障宪法实施”主题讲座

时间:2022-11-03浏览: 设置

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马克思主义学院石文丽主任受邀在汤阴县委党校开展

“弘扬宪法精神,保障宪法实施”主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汤阴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受汤阴县司法局的邀请,10月27日下午我院理论与公法教研室石文丽主任到汤阴县委党校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保障宪法实施”为主题的讲座,汤阴县党员干部百余人参加学习。汤阴县司法局是我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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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的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此次石文丽主任的讲座即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宪法的基本知识,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的实施和对宪法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共五部分为主要内容,重点论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我国的根本法,对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起到巨大促进作用。汤阴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60多人共同聆听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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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讲座,汤阴县广大党员干部对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宪法的重要性以及宪法的精神有了新的体会和新的感悟。此次讲座持续约一个半小时,在全场听众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汤阴县司法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的一次深度合作,此次合作的圆满成功为以后双方的合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未来双方将以此为开端,开展更丰富的交流与活动,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越来越好!

 

                             (张咏超   石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