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级、2020级、2021级部分学生学籍处理的公示

经核查,现有2019级张红卫1名学生、2021级韩佳慧等63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未在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2020级张文文等19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放弃学习并退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拟对2019级和2021级未缴费学生给予注销学籍处理;对2020级放弃学习并退学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1113日至20231122日)。以上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书面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未提出申请者,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372-2171566

 

 

安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3日

关于对2019级、2020级及2021级部分学生学籍处理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