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关于开展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加强我校专业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形成我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根据《安阳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安院字〔2023〕1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专业结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按照“系统改革、强化特色”的原则,遴选一批专业建设基础好、专业发展潜力大的专业加以专项扶持培育。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2.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校内外的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并与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

3.有较强的学科支撑,有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较强综合实力和人才市场需求。

4.课程体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成效显著。

5.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教学、科研水平较高。

三、申报程序

1.拟立项建设3-6个校级特色专业。各学院原则上申报1个。

2.学校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标准,对各学院申报的特色专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专业,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有关要求

1.特色专业建设是我校深化教学改革、凝练办学特色的重大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论证,以提高专业建设质量为着力点,做好申报工作。

2.各学院务必于2023625日前将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须报送的材料:安阳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二份,《安阳学院2023年校级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联系人:陈萍   袁晓辉

联系电话:0372-2171090

  箱:ayxyjwc@126.com

 

附件:1.安阳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安阳学院2023年校级特色专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1-2.rar

 

 

安阳学院

   2023年6月9日

下一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