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4月29日—5月15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

学校抽查时间:5月13日—5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二级学院(部)自查由本单位自行制定方案;学校抽查主要包括材料抽查、二级学院(部)负责人介绍自查情况、问题反馈等。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管理常规检查包括日常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

(1)教案及课件准备、携带、到位情况;

(2)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3)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案、课件与课堂讲授相符情况;

(4)课堂教学状态以及课表的执行、调停课情况;

(二)开展教研活动情况专项检查。检查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和教研活动记录本的记录情况。

(三)开展实验项目专项检查。检查实验项目的开出率和实验室利用率是否达标。

(四)实验室专项检查。检查实验室设备完好率98%以上情况。

(五)开展实习专项检查。包括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开展情况,基地建设及利用情况。

(六)教学文件专项检查。如试卷档案、论文档案、2022-2023学年和2023-2024-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档案等。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各学院(部)自查

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各相关专业、教研室、实验室进行自查,教师填写附表1后交二级学院(部)留存。检查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针对以上各项检查内容认真撰写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各二级学院(部)自查报告(含附件2)须在5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交电子版、纸制版各一份。

(二)校级抽查

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指导工作,将采取多种形式于5月13日-15日对各单位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安排,认真进行自查,仔细梳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坚持不懈地做好日常教学及管理工作。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docx



下一条:

关闭